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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连续走低,中国提高境外机构境外远期卖汇成本
2016-12-15
  【四川德丰铝材】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今日表示,自2016年8月15日起,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外与其客户开展远期卖汇业务产生的头寸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后,按月对其上一月平盘额交纳外汇风险准备金,准备金率为20%,准备金利率为零。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称,央行此前已对境内金融机构进行此类规定,征收了准备金。此后,央行允许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市场,这些机构以后可能代理客户进行衍生品交易。在这一背景下,若不和境内机构按同样标准征收准备金,境内外机构在交易中就会处于不平等地位,将会存在监管套利的漏洞。因此,这一规定仅是根据形势发展打补丁。
  
  去年10月15日起,中国央行已经对开展代客远期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收取外汇风险准备金,准备金率为20%。当时,华创宏观分析师钟正生评论称,央行此举旨在应对未来外汇挤兑风险,抬升跨境套利的成本,缓解人民币贬值预期的无序发酵。
  
  近日,人民币持续走低。周三,人民币中间价继续下调,跌破6.68,创2010年11月来新低。
  
  截至北京时间18:15,离岸人民币跌至6.6992。
  
  在岸人民币跌至6.6906。
  
  前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昨日在出席博鳌亚洲论坛香港金融合作会议时表示,如果国家安全受到威胁,就有可能采取资本管制,实施托宾税;监管层在推出托宾税时必须考虑三大基本前提,包括透明的触发点,实施过程中足够的信息披露,以及明确的退出机制;实施托宾税必须根据国情度身定制。
  
  今年3月,外管局曾表示,为抑制短期跨境资本流出,中国正在研究“托宾税”。
  
  美银美林表示,将在岸人民币兑美元三季度末预测由6.7下调至6.8,今年底预测由6.9下调至7.0。预计离岸人民币兑美元三季度末至7.0,今年底至7.1。
  
  以下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文:
  
  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境外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购售业务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6〕143号)有关要求,为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切实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远期售汇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273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远期售汇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5〕203号)的精神,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外与其客户开展远期卖汇业务产生的头寸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时应交纳外汇风险准备金。外汇风险准备金存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开立的专用账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境外金融机构包括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5〕第40号)所规定可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交易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以及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二、自2016年8月15日起,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外与其客户开展远期卖汇业务产生的头寸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后,按月对其上一月平盘额交纳外汇风险准备金,准备金率为20%,准备金利率为零。
  
  三、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境外金融机构应将外汇风险准备金交存基数及应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数报送交易中心,在北京时间每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外汇风险准备金(美元)划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各种货币之间的折算率按每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计算。未公布折算率的,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确定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的方法计算。
  
  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境外金融机构外汇风险准备金计算公式为:当月外汇风险准备金交存额=与境外客户开展远期卖汇业务产生的头寸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上一月平盘额外汇风险准备金率。
  
  四、外汇风险准备金冻结期为1年,交易中心将在北京时间期满当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退划资金。
  
  五、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境外金融机构应严格遵守上述要求,若有报数不及时、外汇风险准备金迟交、漏交等违反规定的情况,交易中心将依规进行处理。
  
  六、相关操作流程和其他具体要求交易中心将另行通知。